自114年1月6日起,買賣創新板股票僅需簽署「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」,無需提供財力證明。並可參加台灣證券交易所舉辦抽獎,越早簽者獲得更多次抽獎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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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 More »資料連結 :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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